番外-命中注定(1)_反贼套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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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命中注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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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啾啾啾啾。”

  鸟鸣声自窗外响起,王怜花很不耐烦地睁开眼睛,向窗外望去。

  窗外阳光灿烂,繁花如锦,两只色彩斑斓的鸟,从青翠欲滴的树叶之间飞过。

  那是两只鸳鸯。

  还是公鸳鸯。

  王怜花瞧见这两只鸳鸯漂亮的毛色,登时神色缓和,但他随即转念,突然之间,发现有些不对劲。

  他这次来杭州,是为了刺杀贾珂。

  但他这是第一次来杭州,难免人生地不熟,因此昨天来到杭州以后,他先找了一家最大的客店住了下来,打算先和贾珂打打交道,再决定该怎么对贾珂下手。

  他记得他那间客房的窗子外面,是一棵上百年的桂花树,此时正是花期,即使关着窗户,也能闻到一阵阵馥郁的桂花香气。但是外面这棵树,虽然没有开花,王怜花也一眼就认出来。

  这不是桂树。

  这是桃树。

  王怜花收回目光,游目四顾。

  他的目光经过窗子、窗框、白墙、屋顶、茶壶,桌子,贵妃椅,椅上的一条汗巾,最后落到他的身边。

  只见一个少年赤着身子躺在他的身边,双目紧闭,兀自睡得香甜。

  王怜花发现这少年的年纪不大,比自己还要小一些,容貌英俊非常,即使睡得很沉,嘴角仍在微微上翘。

  他的身上遍布着乱七八糟的抓痕,还有些红印和齿痕。

  任谁看见这少年,都知道这个少年先前做过什么事情。

  但是王怜花很不信邪,他低下头去,看了看自己,脸上登时血色全无。

  可是他仍然不愿相信,于是伸手摸了摸后颈。

  今天之前,他的后颈仍是光洁如玉,但是此时此刻,他的后颈上面,赫然印着一个深深的齿痕。

  齿痕之下,就是他身为坤泽的腺体。

  这世上有乾阳,中庸和坤泽三种人。简单来说,乾阳一生之中,可以有无数个情人,他们可以通过标记中庸和坤泽的腺体,来将中庸和坤泽占为己有。中庸可以被人标记,也可以标记别人。而坤泽只能被别人标记,并且一旦被标记,除非将标记洗去,否则终此一生,都只能是乾阳的所有物,如果标记他们的乾阳死亡了,那么他们的腺体会跟着分泌剧毒,将他们在几分钟内毒死。

  王怜花在十四岁之前,一直认为自己是乾阳。

  毕竟人人都说,坤泽哪里都比不上乾阳,就该乖乖待在家里,给乾阳生儿育女。而他自幼聪明绝顶,十个乾阳知道的事情,都不如他一个人知道的多。像他这样的人物,怎么会是坤泽

  他不仅一定是乾阳,并且一定是乾阳中的乾阳。

  王云梦也是这样认为的,在王怜花十四岁之前,她就已经跟王怜花说好,等他分化以后,就把染香给他。

  染香也是一个坤泽。

  当年王云梦从一众孤儿中挑中了她,便是因为她是一个美人胚子。

  除了染香以外,王云梦还挑了很多美人胚子,她知道柴玉关好色,而这些“西施”“貂蝉”,就是她精心为柴玉关准备的礼物。

  而染香就是其中最漂亮,最出众的一个。

  王云梦不介意先便宜一下自己的儿子。

  王怜花也很喜欢染香。

  没有乾阳会不喜欢漂亮的坤泽。

  直到有一天,王怜花坐在书房看书,突然之间,他感到一股热流自丹田急涌而上,他整个人都变成了一个空空的袋子,空袋子渴望被填满,他也是。

  这股渴望如同烈火一般,将他整个人都烧着了。

  他彻底失去了理智,也失去了记忆。等他清醒过来,就见染香坐在他的身边,双目凝视着他,脸上神色十分古怪。

  王怜花瞧见染香,不由一怔,毕竟在此之前,染香从不会主动进他房间。于是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这句话刚一出口,王怜花就发现自己的声音嘶哑之极,好似他适才大喊大叫了很久。但他随即发现自己被绳子缚住了手脚,这条绳子将他捆在床上,一动也不能动,和这件事相比,他嗓子嘶哑,倒算不得什么大事了。

  染香微微一笑,说道“少爷,夫人有两句话让我转告你。”

  王怜花神色不定,问道“什么话”

  染香笑道“第一句话少爷,你不是乾阳,你和我一样,都是坤泽。”

  这一句话简直如同惊雷一般劈了下来,王怜花实在无法相信,也不能相信,于是向染香瞪了一眼,脸上神色十分难看,说道“你胡说什么你疯了吗”

  染香微微一笑,说道“少爷说笑了,这种大事,我一个小小的妓女,怎么敢开玩笑啊”她顿了一顿,又道“夫人说的第二句话。就是既然少爷和我一样,都是坤泽,从明天起,就和我一起学伺候人的手段吧。”

  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但是当年染香说这句话时的神态和语气,仍然深深地烙印在王怜花的心里。

  王怜花素来心高气傲,从不把天下人放在眼里,又如何能够容忍自己变成别人的所有物

  因此这些年来,他一直用息潮丸配上幻阳丹,伪装成乾阳,从没被人看出来过。可是他多年的心血,一夕之间,竟然尽数毁在了这个陌生的乾阳身上

  王怜花想到这里,恨恨地看向床上这个少年。

  若非乾阳死后,被标记的坤泽不得不跟着乾阳殉情,那他现在就会把这少年的脑袋打烂

  可是他不能杀他,又能做什么

  难不成还要留在这里,等这少年醒转过来,摆出乾阳的架子,让自己做牛做马地服侍他吗

  王怜花想到这里,真恨不得在这少年的屁股上,狠狠地踹上几脚。

  幸好他虽然心乱如麻,但还没有失去理智,虽然恨这少年恨得想要生吞了他,但是他知道如今自己身处劣势,把这少年叫醒,可一点好处都没有,当即强压怒火,轻手轻脚地走下床去。

  王怜花的脚刚落到地上,跟着便双腿一软,险些就要跪在地上。

  他心下一惊,连忙伸手抓住床柱,这才稳住身子。

  他既已下床,当然要去找衣服。只见地毯上乱糟糟地落满了衣服,几乎每走步,就会遇见一件衣服。

  他当真无法想象,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衣服会扔得这样乱。

  他扶着床,小心翼翼地走到第一件衣服前面。

  那是一条裤子。

  王怜花捡起这条裤子,初时发现这条裤子是他的,不由心下大喜,随即发现裤子上凝固着大片大片的古怪湿渍,仔细一闻,似乎还有他潮期时的味道。

  王怜花登时涨红了脸,难以置信地看着裤子,心想“怎么会这么多”突然间眼角瞥见躺在床上的少年,王怜花担心自己再磨蹭,这少年就要睡醒了,只得硬着头皮,穿上了这条裤子,心下很是嫌弃。

  他穿好裤子,扶着床向前走了三步,然后俯身捡起一件衣服。

  这次是他的外衫。不过这件外衫被人撕成了两半,只有领口处仍然连连一起。

  王怜花大吃一惊,心想“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为什么我的衣服会烂成这样”他将外衫穿在身上,但是外衫已经变为两半,无论他怎么遮掩,都会随风晃动,如何能够穿出去见人

  王怜花略一沉吟,走到一件陌生的外衫之前,将它捡了起来,穿在身上,又用自己那件破的外衫将地上所有的衣服包裹起来,抱在怀里,然后走到门前,轻轻拉开屋门,走出屋去。至于这少年醒过来后,该穿什么衣服,他当然不会放在心上。

  王怜花刚走出房间,迎面就走来一个店小二。

  这店小二瞧见了他,脸上登时露出古怪神色,笑道“这位客官,您昨晚休息得还好吗”

  王怜花现在衣服狼狈,身上更狼狈,并且浑身上下,都十分疲倦,没有什么力气,怎会愿意和一个莫名其妙的店小二说话不过这店小二和他说话的语气实在太过熟络,就好像他认识自己似的。

  王怜花言念及此,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难不成昨天他这条裤子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湿的他想到这里,登时脸上一阵红,一阵青,一时之间,真想转身回客房去,狠狠地踹屋里那少年几脚。

  王怜花一面想着,一面伸出手,点住这店小二的穴道,然后用怀里的衣服捂住了脸,走出客栈。

  他站在街上,回过头来,就见这家客店的大门上方悬着一块金字招牌,上面写着“桃夭客栈”四个字。

  其时正是正午,不少客人坐在大堂中吃饭,还有人拨动琵琶,柔声唱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这是一首诗经周南桃夭,是把新娘比作桃树,嫁过门后,定能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多子多孙,白头偕老。

  这客栈的“桃夭”二字,显然就是取自这首诗歌。

  换做平时,王怜花自然不会在意一家客栈叫什么名字。可是他刚刚被人标记了,如果他不除掉这个标记,他这辈子都要像这首桃夭中的新嫁娘一般,嫁给房中那个少年,为他做牛做马,为他赚钱养家,为他生儿育女。

  王怜花想到这里,登时涨红了脸,再去看这四个字,怎么看都觉得很不顺眼。不过他素来沉得住气,虽然厌屋及乌,迁怒了这家客店,但是他身上实在太过狼狈,若是真的惹出了什么事,吃亏的人说不定是他自己。当即转过身去,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径直向他先前住的客店走去。

  王怜花回到客店,叫店小二送来热水,然后坐在浴桶中,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

  虽然他天生喜欢记仇,更喜欢迁怒,但他从来不会折磨自己。那些恼人的东西洗掉以后,他心情大好,开始琢磨接下来要做什么事情。

  王怜花心想“这标记绝不能留下来,我须得找到那个鬼隐婆,让她帮我把标记除掉。”

  这世上只有一个人能除掉坤泽身上的标记,这个人就是鬼隐婆。

  他母亲王云梦也是一个坤泽,她年轻之时,一直流连草丛,从未让人标记过她。后来她遇见了柴玉关,只觉这是她命中注定的良人,便让柴玉关标记了她。

  过了几年,柴玉关对王云梦爱淡情驰,为了独占他们利用无敌和尚的宝鉴弄来的那些武学典籍,便趁她闭关之时,出手偷袭她。幸好王云梦的武功比柴玉关高了一筹,虽然柴玉关杀了她一个措手不及,但是她好歹护住了要害,侥幸活了下来。后来她花重金找到了鬼隐婆,请她帮自己除掉了柴玉关留下的标记。

  王怜花又想“我还得派人护在那个王八蛋身边,以防他在我除掉标记之前,就被人杀死了。”想到这里,不禁大为气闷,忍不住抬手去拍水面,水面登时溅起水花来。

  王怜花拍了几下,也没觉得痛快,只得安慰自己“就让他多活几天,等我除掉标记,一定亲手杀了他,以报这嗯”

  王怜花想到这里,心中又生出疑惑来“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王怜花素来记性甚好,堪称过目不忘,按照常理来说,昨天发生的事情,他应该清清楚楚地记在脑海中才是。

  可是他仔细回想一番,却也只记得昨天晚上,他肚里饿了,便离开客店,打算找一家酒楼吃饭。

  他记得当时他走在街上,然后然后发生什么事情了

  为什么他半点也不记得了

  便在此时,忽听得脚步声在门口响起。

  那人说道“公子,您的饭菜做好了,烦请您开一下门,让小的把饭菜送进去。”原来说话这人,是这家客店的店小二。

  王怜花心中一惊,微微笑道“我的饭菜我可不记得,自己点过饭菜啊。”

  那店小二笑道“这是别人给您点的。”

  王怜花心想“我刚来杭州,什么人也不认识,谁会闲得无聊,给我点上一桌饭菜”突然间想起房中那少年,不由脸色大变,寻思“难道是那个王八蛋”当即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微笑道“我竟不知,我在杭州还有这样一位朋友。你可知道那人姓甚名谁”

  那店小二笑道“贾珂贾大人嘛咱们杭州城的人,谁不认识贾大人”

  王怜花听到这话,不由大吃一惊,寻思“我和贾珂素不相识,他为什么要给我点上这一桌饭菜难道他已经知道,我是来对付他的,所以特意点上这一桌鸿门宴,好为我接风洗尘”一时之间,他倒把房中那少年完全置之脑后了。

  王怜花略一沉吟,心想“他最多听到一点风声,绝不可能知道所有事情,他今天过来,十有八九是想要探一探我的底细。哼,既然他向我出招,我岂有不接之理”当下微微一笑,说道“小二哥,劳烦你在外面多等一会儿,我穿好衣服,便来开门。”

  那店小二笑道“公子不用着急,慢慢做就是,小的在门口多站一会儿,也算不得什么。”

  王怜花心下奇怪,寻思“他昨天还不这样,今天怎地这般殷勤”随即转念,又想“莫非他见贾珂给我点了一桌饭菜,就认定我是贾珂的朋友,贾珂是朝廷的大官儿,他一个店小二,自然要对贾珂百般讨好,于是对我这个贾珂的朋友,也爱屋及乌起来了”言念及此,他看向门口,面露微笑,心想“嘿嘿,你若是这样想的,那可当真大错特错了公子爷非但不是贾珂的朋友,反而是送贾珂去奈何桥的人”

  王怜花穿好衣服,走到门前,拉开门闩,将门打开。

  那店小二端着一个巨大的托盘走了进来,将托盘上的十道菜,一一放到桌上,笑道“公子,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王怜花站在一旁,负手笑道“贾兄呢”

  那店小二脸上笑容更甚,说道“贾大人就在楼下,公子可有什么话要小的转告贾大人”

  王怜花心想“他给我点了这么一桌饭菜,却不上楼,莫不是要我请他上楼”

  王怜花虽然没有见过贾珂,但是听说过不少贾珂的事,知道贾珂这人素来神机妙算,深不可测,他做的每一件事情,在当下看来也许十分奇怪,但是事后再想,这每一件事,一定都会有他的深意。

  王怜花言念及此,只觉贾珂这十道菜,就是他设下的第一道陷阱。

  毕竟贾珂声名远扬,天下人莫不想与他相交,倘若自己心中没鬼,他送来饭菜,以示结交之意,自己怎会把他拒之门外

  王怜花微微一笑,说道“小二哥,劳烦你跟贾兄说一句小弟这里有酒有菜,贾兄何不上楼,与小弟把酒言欢”

  那店小二笑道“好嘞小的这就去找贾大人”说完这话,他拿着托盘,走出屋子,将屋门关上。

  王怜花一见店小二离开,立马找了把椅子坐下。

  他全身酸软,没有半点力气,适才穿好衣服,站着和店小二说话,只这两件事情,就已经耗光他身上大半力气,若是现在不休息一下,一会儿贾珂过来,只怕他支撑不了多久,就会在贾珂面前摔倒了。

  其实只是酸软无力,他倒是可以忍受。

  但是刚被标记的坤泽,在一个月之内,都会对标记他的乾阳十分渴望。

  不仅需要和乾阳结合,更需要乾阳陪在身边。

  这种渴望就好像锯子一般,在他身上锯来锯去,将他折磨得快要发疯。

  并且他只和那个少年分开半个时辰,就已经这般痛苦,他真无法想象,接下来的这一个月,他该怎么度过。

  王怜花身上越痛苦,心中就越生气,忍不住在心中指天骂地,痛诉老天对他不公,把他这样一个乾阳,弄成了坤泽,倘若他是乾阳,哪还用得着忍受这些苦楚

  他又想“都是那个王八蛋把我害成这样的若不是他标记了我,我还是自己的,哪用得着忍受这样的痛苦就算现在不能杀他,我也不能就这样轻易放过他哼,等这一个月过去了,我就去找他,不把他的手脚废掉,脸蛋划花,他一个乾阳,如何能够体会到我的痛苦哼,不止他自己,我还要把他满门杀得鸡犬不留谁叫他们生了他这个乾阳”

  便在此时,忽听得叩门声响了起来,一个人站在门外,笑道“在下贾珂,听小二哥说,兄台要约在下喝酒,不知在下可否进屋一叙”

  王怜花陡然间听到贾珂的声音,不由心中一凛,随即站起身来,走到门前,将门打开,笑道“在下”他这句话只说了两个字,便停住不说,睁大了眼睛,怔怔地望着面前的人,笑容凝固在脸上,看上去诡异之极。

  门口这人,是一个年轻公子,穿一身淡黄轻衫,容貌英俊异常,剑眉星目,炯炯有神,他手中抱着一坛酒,却也掩不住一身的雍容华贵之气。

  不是王怜花适才在心中骂了一千遍、一万遍的那个少年,却又是谁

  王怜花冷冷地道“原来你是贾珂”

  贾珂干笑一声,说道“是啊,我是贾珂”

  王怜花“嘿”了一声,冷冷地道“好,很好我正在寻思找到你以后,就要把你的手脚废掉,不想我还没去找你,你自己便送上门来了”说着伸出手掌,向贾珂拍去。

  贾珂早在看见王怜花满脸怒容之时,便猜到他可能会向自己出手。两人虽然相距极近,但是贾珂早有防备,这时王怜花的手掌向他拍来,他施展凌波微步,向斜后方退了一步,避开王怜花这一掌,又去抓王怜花的手腕,笑道“唉,你也不用一上来就打我吧”

  王怜花见贾珂来抓自己的手腕,心想等他抓住自己的手腕,自己正好用紫煞手打他,便没有躲开。

  谁知贾珂的手指刚一碰到他的手腕,两人同时觉得一股热气自丹田急涌上来,霎时之间,两人面红耳赤,渴望如潮,王怜花不自禁地松开手指,伸手搂住贾珂的头颈,跳到他的身上,贾珂也将他抱在怀中,去吻他的嘴唇。

  “当”的一声响,贾珂怀中的酒坛掉到地上,摔成碎片。

  贾珂却浑然不觉,将王怜花打横抱起,两人躺倒在床,已是神游在外,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王怜花于迷迷糊糊间,忽然想了起来,昨晚他也是这样,走在街上,经过那家桃夭客栈之时,正好与自客栈中走出来的贾珂打了个照面,然后两人天雷动地火,紧紧抱在一起,完全控制不了自己。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贾珂看着怀中的王怜花,尴尬道“真是不好意思。”

  王怜花趴在床上,将脸埋在枕头里,不想说话。

  他不仅不想说话,他甚至不想承认刚刚发生过什么事情。

  贾珂见王怜花不理睬他,心下更觉尴尬。

  他自从来到这个世界,知道这个世界的人,不是单纯的分为男人和女人,而是分为乾阳,中庸和坤泽以后,他就害怕今天这种事情,会发生在他的身上他和一个人结合,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本能。

  便是如此,他每天都会吃息阳丸,并且特殊时期,他一般不会出门。

  昨天明明不是特殊时期,他出门吃饭之前,明明吃过息阳丸了,可是今天一觉醒来,他居然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怀里还有一个陌生的少年。

  并且这个少年还被他标记了。

  贾珂从来没听说被标记的坤泽,还能洗去标记,只道这个少年既已被自己标记,那么自己这辈子,当然只能是这个少年的人了。

  贾珂想到自己这一辈子,居然要和这个陌生的少年绑在一起,不由悲从中来,险些便要大哭一场。于是下床捡了这少年的一件衣服,放到枕头底下,以防这少年醒过来后,会逃之夭夭,然后躺回床上,打算等这少年醒来,他就闭眼装睡,以便看看这个陌生少年,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但是这少年现在还没醒来,贾珂便躺在床上,仔细打量他的容貌。

  他生得十分俊美,皮肤很白,白得像半透明的玉,仿佛轻轻一碰,就会碎了,虽然闭着眼睛,仍能看出他的眉眼十分漂亮,睫毛很长,黑压压地盖了下来,挺翘的鼻子,薄薄的淡红嘴唇,俊美得带些天真之气。

  贾珂忽然想起了神话中爱上了自己的倒影的纳喀索斯,他觉得纳喀索斯也该像这少年这样,俊美得带些天真之气,但是这天真之气却好像稻子,风一吹,稻子垂了下去,水里的东西那种令人不安的孩子气的残忍才会显露出来。

  贾珂想到此处,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这少年的脸颊。

  这少年“唔”了一声,似乎睡梦之中,他仍然察觉到贾珂在打搅他的清梦,不免有些不满。

  贾珂连忙收回了手,继续打量这少年。

  但是他越看这少年,越觉这少年十分眼熟,仿佛自己在哪里见过他。

  贾珂沉吟片刻,忽地想起一个人来,不由心下大惊“卧槽他怎么和李秋水这么像老天,他是李秋水的儿子孙子还是外孙李秋水不久前死在了我的手上,我转头就把她的儿子、孙子或者外孙睡了”

  过了半个多时辰,这少年揉了揉眼睛,似乎就要醒过来。

  贾珂连忙紧闭双眼,放缓呼吸,装作睡得正香。

  过了片刻,他听到房中响起细细嗦嗦的声音,于是将眼睛睁开一条缝,循声望去,就见那少年俯下身来,手扶着床,轻手轻脚地走到一条裤子前面,将裤子穿在身上。

  他这副模样当真又滑稽,又可爱,贾珂不禁暗暗好笑,又想“我不过是捡了你的一件衣服,以免你逃之夭夭,我找不到你,可没叫你真这么做。唉,咱们俩该做的事情都做了,不应该好好商量商量,接下来该怎么办吗你跑什么啊”

  贾珂正觉好笑,就见那少年将所有衣服都抱在怀里,然后快步离开屋子。他这时可笑不出来了,坐起身来,望着门口,目瞪口呆地寻思“你起码给我留一件衣服啊”

  贾珂无可奈何,只得找来薄被,披在身上,然后叫来店小二,请他帮去节度使府报个信,让莫管家给他送身衣服。

  之后莫管家来到客店,贾珂换上衣服,便去找了只衙门专用来寻人寻物的狗,把他先前塞到枕头底下的那件衣服,拿给那只狗闻了闻,那只狗轻而易举地将他带到王怜花所居的这间客栈之前。

  贾珂给王怜花点上一桌饭菜,本是想要借此机会,和王怜花见上一面,和他好好地谈一谈。他虽然猜到王怜花可能会出手打他,但是他怎么也想不到,他一碰到王怜花的手腕,就好像着了魔似的,不由自主地将王怜花抱到床上,又和他起来。

  这时他看着王怜花的背影,适才种种旖旎之事,又一一浮现在他的心头,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王怜花的头发。

  王怜花浑身一僵,问道“你做什么”

  贾珂干笑一声,说道“你的头发乱了,我帮你梳一梳。”

  王怜花恨恨地道“我的头发乱不乱,和你有什么关系你以为你在我脖子上咬了一口”

  贾珂干笑一声,说道“我不止咬了你一口,我还”说到这里,他有些难为情,于是含糊地道“你知道的,所以咱们俩这辈子都只能在一起了。”

  王怜花听到这话,终于抬起头来,侧头看了他一眼,微微笑道“贾公子,你可知道我是谁”

  贾珂叹了口气,淡淡地道“我不知道。”

  他从前也曾想过,有朝一日,也许他会碰上自己真心爱慕的人,无论那人是坤泽也好,中庸也好,乾阳也罢,那都无所谓,只要他真心喜欢那人,那人也真心喜欢他就好了。

  他真的从没想过会发生这种事情。

  王怜花笑道“原来如此。”突然之间,他伸出手掌,扼住贾珂的喉咙,将他压倒在床,冷冷地道“你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凭什么说你这辈子要和我在一起”

  贾珂听到这话,心中一动,问道“难道你有办法,可以除掉我在你身上留下的标记”

  王怜花“哼”了一声,说道“那有何难”

  贾珂听到这话,登时放下了心头一块大石,不用和这个陌生人绑在一起,与他而言,实在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当下笑道“你除掉标记,需要我做什么吗”

  王怜花见他一听说自己有办法除掉身上的标记,脸上登时露出欢喜之色,不知怎么回事,心中登时大感不悦,忍不住眯起了眼睛,问道“我有什么不好你一听说我身上的标记可以除掉,居然这样高兴”

  贾珂一怔,心想“我刚刚只是摸一下你的头发,你都这么大的反应,怎么现在我高兴一下,你反倒生起我的气了”当下微笑摇头,说道“我直到现在,都不知道你姓甚名谁,又哪里知道你好还是不好只是我并没有成家的打算,如今你已被我标记,我再怎么喜欢单身汉的生活,也得负起责任来,但是你既然有办法除掉标记,咱们两个日后能够桥归桥,路归路,那自是再好不过。”

  王怜花脸色一沉,“哼”了一声,重新趴回床上,将下颏抵在枕头上,怔怔地看着床帐发呆。

  贾珂实在摸不着头脑,心想“我又怎么惹着他了”

  原来王怜花分化之前,王云梦一心盼着王怜花能够分化为乾阳,日后她带着王怜花去找柴玉关复仇,也能在柴玉关面前扬眉吐气。后来王怜花分化为坤泽,最失望的人,绝不是王怜花,而是王云梦。

  后来王云梦去快活林办事,意外遇见了白飞飞的母亲,这两个惨遭柴玉关抛弃的女人,一拍即合,决定让他们的孩子,各自去色诱柴玉关。

  这样一来,无论柴玉关看上的是谁,最后都逃脱不了声名扫地的下场。何况白飞飞的体内,流着一半她母亲的血液,王怜花的体内,也流着一半王云梦的血液。倘若白飞飞胜出,可见柴玉关最爱的人是白飞飞的母亲,倘若王怜花胜出,那么柴玉关最爱的人当然是王云梦。

  王云梦和白飞飞的母亲都明白这个道理,她二人虽然对柴玉关憎恨之极,但是心中始终放不下他,因此各自在白飞飞和王怜花身上下足了功夫。

  白飞飞早已听惯母亲的这个计划,自然没有反抗之意,母亲要她怎么做,她就怎么做。

  但是王怜花自小就认定自己是乾阳,如今变成坤泽,已经让他十分伤心,又如何愿意过染香那样的生活

  因此王云梦吩咐他往后跟着染香学习,他表面上答应了,第二天就收拾行李,离家出走,这几年来,一直没有回去过。

  王怜花本来生性风流,喜好美色,可是他这辈子最痛恨之事,就是他分化为坤泽,又如何愿意以坤泽的身份,与别人亲热

  便是如此,适才他一听到“单身汉的生活”这六个字,只道贾珂所谓的单身汉的生活,是这世上十有八九的乾阳过的那种偎红倚翠,声色犬马的生活,再想到自己没有出家,却胜似出家的苦行僧生活,不由得妒火中烧,这才忍不住“哼”了一声。

  但是这中间的种种内情,贾珂又如何知道

  他想了半天,没想出自己做错什么事来,于是又问了一遍“你要怎么除掉身上的标记需要我做什么吗”

  王怜花想起他五岁那年,母亲从鬼隐婆那里回来,足足病了小半年的事情,心想“哼,这件事是咱们两个一起做的,凭什么只有我受苦,你却逍遥快活”随即转念,想出一个主意来,当下看向贾珂,微微一笑,说道“还真有一件事,就怕你不肯。”

  贾珂笑道“你说就是。只要是我能做的事,那我一定尽力而为。”

  王怜花微笑道“想要除掉身上的标记,须得找到一个人。这个人叫作鬼隐婆。”

  贾珂倒没听过这个名字,点了点头,问道“那你知不知道,这位鬼隐婆现在在哪里”

  王怜花摇摇头,说道“除了家母以外,只怕再没人知道,该怎么找到这位鬼隐婆了。”

  贾珂干笑一声,心想“这就见家长了唉,我不会被他家里人打死吧幸好除了灵鹫宫以外,应该没人知道李秋水死在了我的手上。”随即轻轻地咳嗽一声,说道“那我一会儿就回府衙,把公务交代一下,明天陪你回家,怎么样”

  王怜花眼中光芒一闪,问道“你要陪我回家”

  贾珂笑道“这件事是咱俩一起做的,总不能让你自己回家吧。”随即话锋一转,问道“说起来,我还没请教你的尊姓大名呢。”

  王怜花笑道“在下姓王,草字怜花。”

  这一句话当真大出贾珂意料之外,他眨了眨眼睛,笑道“原来是王公子,幸会,幸会。”心中却想“虽然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我记不清楚了,但是只看他今天的表现,就知道他和我一样,都是第一次。嗯,他在书里那么风流,怎么现在却守身如玉了难道是因为他接受不了自己是坤泽,也不愿意与乾阳,所以只好当和尚了这这也太惨了吧”言念及此,不禁大为同情,还隐隐有些知己之感,但他随即转念,想起李秋水的事,又不禁暗暗奇怪。

  王怜花笑道“贾兄,我虽不知道,这位鬼隐婆现下身在何处,但我知道,多年以前,家母和她是在西域见的面,如今她十有八九,也在西域。我去找她,是想要请她帮我除掉身上的标记,实在不适合叫别人陪我同行。但是这一路万里迢迢,风波险恶,若是只有我自己,只怕还没见到那位鬼隐婆,就已经命丧他人之手了。你看”

  贾珂寻思“我从杭州去西域,来回也要几个月。须得编个理由,向皇上请假了。”当下点了点头,说道“我自然要陪你去。这样吧,咱们先去你家,问问令堂,她知不知道鬼隐婆的下落。不过你得等我几天,我把手上的事情处理一下,就陪你去西域。”

  作者有话要说乾阳相当于aha,中庸相当于beta,坤泽相当于oga,息潮丸和息阳丸相当于抑制剂,幻阳丹就是伪装aha的东西。

  abo世界的岳母果然更加变态了,啧啧啧,我总是忍不住对岳母下黑手是怎么回事。

  话说这个世界的王小花十四岁离家出走,开始自力更生,还要天天陪丹药吃,大概过得比较穷,所以杀手的活他都接了。

  明天继续正文,正好两个世界都要去西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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