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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养子夺家产[02]

  第92章: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上一世是原主养子的夏山如今回归自己本应该待在的真正家庭,过着普普通通的日子,正如上一世的沈瑞那样平庸普通,完全有上一世接受沈家精英教育的优秀。

  因为家庭条件限制了他接受的教育资源,在沈家耳濡目染的多东是在夏家一辈子也接触不的存在,甚至都不会有去了解的意识。

  因为夏父夏母孩子灌输的思想就是,好好学习,上大学选一个好就业的专业,毕业后找一个月入过万的好工作,然后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他们想都不会去想让自己孩子创业做生意什么的,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创业容易亏本,他们的家底经不起一折腾,还不如上班拿工资得旱涝保收。

  而在沈家这样的豪门,父母教育孩子就是鼓励他们去自己创业,即使失败亏本也不怕,就当花钱买经验了,那钱亏得起,不在乎。

  多普通人奋斗一生,也达不某些会投胎的人刚出生时的起始。

  上一世的夏山比会投胎的沈瑞更幸运,因为他会鸠占鹊巢,明明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却继承半个沈家。

  上一世夏山觉得原主偏心亲子,把大部家产都了亲生儿子。实际上真正掌控权力的还是他,原主的亲生儿子也就是个光拿红有实权的股东。

  若非上一世他欲壑难填,触怒了原主,在这场阴差阳错的抱错,他才是收益最大的赢家。

  安桦见如今的夏山还有重生,也就不再管他,只是让人保持着对他的调查,却不会惊动夏家人。

  沈瑞在帝都大学里的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帝都大学内卧虎藏龙,家世不逊色于他的同学也有不,他有意无意的交了不人脉关系。

  有靠关系利益维持的人脉,也有靠真心结交的真正朋友。沈瑞每次回家,都会跟安桦说起自己在学校里的生活,几乎是事无巨细的都要告诉安桦。

  这倒不是因为沈瑞是个有主见的‘爸宝男’,而是他与安桦亲近的表现。

  安桦刚开始因原主的心愿对沈瑞行精心教育,后就是纯粹对这孩子的疼爱之心了,他希望沈瑞健康成长为一个人才,即使将有沈家的臂助也靠自己闯出一片天地的优秀人才。

  在沈瑞成长的过程,安桦扮演的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深得他的信任与依赖。

  不道什么时候,沈瑞就喜欢向安桦事无巨细的汇报自己平时的工作与生活,对他充满了绝对的信任。

  哪怕他只是默默听着,什么也不说,也不提什么意见,沈瑞依旧说得十起劲儿。

  沈瑞对安桦的亲昵,有时候都让赵彤文这个妈妈感吃醋,觉得儿子更亲近爸爸而不够亲近她这个妈妈。

  不过赵彤文也清楚,孩子成长过程爸爸的参与度远比她这个妈妈更多,孩子更亲近爸爸也是正常情况。

  被安桦教育得好的沈瑞,对她这个妈妈也是十孝顺的好孩子。

  安桦充当着一个聆听孩子心声的工具人,直忽然有一天从沈瑞嘴里听一个消息:“爸,谈恋爱了。”

  沈瑞脸上露出羞涩的红晕,有些不好意思。

  安桦喝了一口枸杞水,淡定的道:“哦,算带你女朋友回家见见跟你妈?”

  沈瑞羞涩的道:“还,还那个地步,们才刚交往呢。”

  因为家父母关系和睦,有其他豪门那种狗血风流事故,所以沈瑞也是个天真的信真爱的孩子,对自己未的另一半充满了期待,不似身边的其他富家公子哥那般风流多情,反而十洁身自好。

  这次还是他的初恋呢。

  初恋刚刚萌芽,沈瑞就迫不及待的跟自己的父亲享了。

  他絮絮叨叨的说着自己第一次谈恋爱的紧张忐忑心情,安桦一边听着,一边偶尔插嘴他出几个女朋友惊喜的主意,教他怎么谈恋爱。

  完全忘记自己红尘历练这么多世界,从都有经历过情劫的安桦,第一次谈恋爱的便宜儿子沈瑞传授恋爱经验,也真是一个敢讲,一个敢听啊。

  沈瑞不仅敢听,还敢信,并且敢学,敢照做。

  “谢谢爸,下次就按照你说的方法,童晴一个惊喜。”

  安桦放下手的保温杯,枸杞水也不喝了,抬眸看向沈瑞,问道:“你女朋友叫童晴?”

  沈瑞脸上不自觉的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是啊,是不是好听的名字?”

  安桦了头,道:“你尽快把你媳妇带回和你妈见见吧。”

  安桦倒是想,即使沈瑞不再是在夏家长大的孩子,依旧会遇童晴,两人的缘还真是不浅。

  第一世沈瑞被原主认回沈家的时候二十八岁,他都已经跟童晴结婚三年了,两人的儿子都两岁了。后原主养子作妖,被原主赶出沈家,原主就选择培养亲生儿子和儿媳童晴生的孙子做继承人。

  第二世是原主养子重生的那一世,原主养子在二十六岁时重生,沈瑞和童晴的孩子才刚出生不久,就被原主养子买通司机撞了他们一家三口。

  如今这一世算是第三世了,本安桦还想着若是可以就继续撮合沈瑞和童晴的缘,然后听沈瑞说他恋爱了,安桦就消了这个念头。

  想兜兜转转,沈瑞的恋爱对象居然就是童晴。

  既然缘都了这份儿上,那这个儿媳妇就必须得娶门了。

  虽然说童家也只是个普通家庭,跟沈家不算门当户对,但安桦不在乎这个,反正如今沈家这些近二十年在安桦手发展得越越好,必要让沈瑞去联姻,沈瑞完全可以把自己喜欢的女孩娶回家。

  就是嫁豪门的童晴可会辛苦一些,多豪门太太交际的礼仪和潜规则都需要学习,这个可以让赵彤文带着她学。

  沈瑞还有些懵逼的看着安桦,怎么忽然就催着他带女朋友回家了?

  虽然他也从担心过自己爸爸会看不起家境普通的女朋友,他道自己爸爸只看重个人本身的品性力,不在乎家境,只要他女朋友是个品行端正的人,爸爸就不会反对他们在一起。

  但不反对也不代表这么积极的催他们见家长吧?还直接喊出了‘儿媳’?

  刚谈恋爱的沈瑞还想那么远,他挠了挠头,道:“这个,得跟童晴商量一下,们还只是学生呢。”还法定结婚年龄呢。

  安桦道:“是学生可以先订婚,毕业后再结婚。”

  沈瑞:“……”

  安桦又道:“你妈你奶那边搞定,绝对不会你们造成阻碍的,童晴嫁后也不用担心婆媳问题。不想跟长辈一起住,在南园那边还有一套新别墅,可以送你们当新房,如果不喜欢别墅,还有四合院和庄园,随便挑!”

  沈瑞:“……”说得他都觉得结婚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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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桦跟沈瑞说,沈母和赵彤文这边他搞定,可不是说的假话。

  在沈瑞重新去学校上学之后,安桦就先跟赵彤文说起了沈瑞谈恋爱的事情。

  “昨天瑞跟说他谈恋爱了,查了一下那个女孩,一个挺好的姑娘,虽然家境普通,但人品好,对瑞也是真心实意的。她也不道瑞的身份,不是那种冲着瑞身份的人,如果他们俩走最后,觉得定下也不错。”

  赵彤文愣了一下,迟疑道:“那女孩家境普通?”

  赵彤文当初会跟原主联姻,就是因为她作为赵家千金,门当户对的思想根深蒂固,选择未丈夫也只会在同层次的圈子里选择,而原主是最洁身自好,又有本事的一个,所以她选了原主作为丈夫。

  如今轮自己儿子,赵彤文自然也只会在同层次圈子里选白富美千金作为儿媳妇人选。

  现在安桦忽然跟她说起沈瑞自己谈了一个女朋友,还是家境普通的那种,如果不是安桦说这话,她毫不犹豫的就会立刻表示反对。

  安桦微笑道:“像们俩这样既是联姻又互有感情的例子太了,联姻大多都像是爸妈那样。倒不如让瑞选一个自己喜欢的,也喜欢自己的妻子,幸福快乐的过完这一生。至于儿媳家境普通,这有什么?说句不好听的,你看的那些人选哪个家境比得上们家?把人娶了,儿媳妇娘家求们帮衬,们帮还是不帮?这要是帮,那可就是投入以亿计数。若是儿媳妇家境普通,就算需要们帮衬,也顶多是几百上千万的小事。”

  赵彤文感觉有被内涵。

  前两年赵家刚求沈家头上,让沈家帮忙投了五个亿的资金,这让赵彤文有些心虚气短。

  赵彤文叹了口气,道:“可是家境普通的女孩,怎么融入圈子里?”

  安桦道:“这不还有你吗?你这个当婆婆的多教教她,帮她融入圈子里。就算她家境不如人,可她出去交际是代表着们沈家的脸面,谁敢怠慢?”

  赵彤文瞋了他一眼,道:“你既然都做了决定,还说什么?什么时候让见见被你夸得这么好的未儿媳?”

  赵彤文也道自己丈夫有本事,看人眼光独,被他看的女孩肯定有过人之处,也不再坚持反对了。

  安桦淡笑道:“那还得看你儿子有有那个本事把人家姑娘带回了。”

  赵彤文气笑了:“八字还一撇的事,你跟说这些有什么用?还以为马上就要有儿媳妇了呢。”

  安桦讪讪的道:“这不是先你个预防针吗?不然瑞把人家姑娘带回了,你摆个脸色,把婚事搅黄了,瑞多难过?”

  赵彤文白了他一眼:“合着在你心里就是个恶婆婆?”

  安桦吱声,其实在第一世沈瑞被认回沈家后,赵彤文虽然心疼亲生儿子,却也觉得亲生儿子见过世面太过平庸有些丢脸,只是底是亲生儿子,赵彤文还是疼爱的,愿意容忍亲儿子某些失礼的行为。但童晴这个儿媳妇就那个资格让她容忍了,她可挑剔童晴。

  要不是童晴是在沈瑞被认回沈家之前就已经跟沈瑞结婚生了孩子,赵彤文说不定做出让自己儿子离婚再娶的事情。

  所以安桦觉得他若是不提前跟赵彤文个预防针,改变一下她看重门第的想法,恐怕沈瑞和童晴这对有缘情侣,有赵彤文棒鸳鸯,想修成正果还有得磨呢。

  因为沈瑞只是谈个恋爱,赵彤文就觉得两人未必最终在一起,倒也做什么,只当不道。

  安桦就时不时的在她耳边提几句,说为了儿子的幸福着想,选儿媳妇就得选跟儿子爱的,不必在乎家世。

  赵彤文自己婚姻幸福美满,自然也希望儿子婚姻同样幸福美满,慢慢的思想观念就发生了改变。

  比起赵彤文,沈母的思想工作更好做。

  沈母是联姻的受害者,她因为联姻嫁不爱自己,自己也不爱他的沈父,婚后有了儿子,就是守着儿子过买买买的富婆日子。

  所以在原主被沈父要求选择门当户对的富家千金联姻时,沈母帮助原主在可选范围内找了互不排斥的赵彤文,才造就了原主与赵彤文还算幸福美满的婚姻。

  安桦跟沈母提出支持沈瑞追求自己的幸福,沈母二话说就夸他:“你这个当爸的不错,为孩子着想,比你爸要好多了。”

  安桦沈瑞和童晴扫清了所有的障碍,却想沈瑞和童晴自己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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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晴,你听解释啊,真有故意骗你,也有玩弄你感情的意思。”沈瑞匆匆追上气愤离开的女朋友,慌忙解释道,“你不要听赵延那小子胡说八道,跟他们不一样,从跟其他女人交往过,更有乱,你不要误会。”

  童晴在一时气愤之后,脑子也清醒了不,冷静下听沈瑞的解释。

  今天童晴帝都大学找男朋友,想正好遇赵延找沈瑞这个表哥。

  赵延与沈瑞年龄近,小时候他对沈瑞这个‘别人家的孩子’还挺讨厌的,但随着年龄慢慢增长,他反倒是佩服起沈瑞这个自律努力又谦虚不会看不起他的表哥,变成了沈瑞的小迷弟,经常有空就找他。

  赵延听沈瑞说要去接女朋友,以己度人,他觉得沈瑞应该是跟自己一样风流多情的富,就趣的调侃问他是哪个女朋友,第几个女朋友,漂不漂亮之类的话。

  这话正好被主动找男朋友的童晴听见了,事情的发展就是这么戏剧性,童晴误以为沈瑞真的如赵延所说的那般有好几个女朋友,气得转身就走。

  接下就是及时发现女朋友生气的沈瑞追上解释的一幕。

  沈瑞解释道:“赵延是舅舅的儿子,最小的一个表弟,他这人玩得疯,交过多女朋友,所以嘴上喜欢胡言乱语,对你不尊重,你放心,肯定会好好教训他的。至于……”他脸上泛起红晕,有些羞赧,“还是第一次谈恋爱,现在也还是处♂男,绝对有欺骗你。如果你不信,,可以带你去见爸妈,们马上订婚,毕业了就结婚,好不好?”

  童晴顿时惊呆了,闹了个大红脸,真想沈瑞解释着解释着居然求婚起了?

  不过她对沈瑞的话也信了,毕竟如果他真是欺骗她的感情,又怎么会愿意带她去见他父母呢?

  童晴又有些担心沈瑞是在故意哄骗她,并有真心想带她去见他父母,于是就故意道:“好啊,那你算什么时候带去见你爸妈?”

  沈瑞完全有推脱的意思,反而有些惊喜激动的道:“随时都可以,看你的时间,如果可以的话,今天就去也行。”

  这下子轮童晴有些退两难了,她这个时候再说不想去见他父母了会不会不太好?

  正好意识自己嘴上胡言乱语闯祸了的赵延追了过,沈瑞看见他,对他招了招手。

  赵延走了过,一脸讪笑的对沈瑞道:“瑞哥。”

  沈瑞冷着脸道:“跟你嫂子道歉。”

  赵延顿时意识了童晴在沈瑞心目的地位,连忙对童晴认真的道歉:“对不起,嫂子,刚才就是乱说话的,是嘴欠!你别生瑞哥的气,瑞哥跟这种纨绔子弟不一样,他可冰清玉洁了。”

  童晴本还想沉着脸装严肃的,结果被赵延一句‘冰清玉洁’逗笑了。

  她男朋友可还是一个‘冰清玉洁的处♂男’呢。

  赵延嘴甜脸皮厚,当他真的想哄人的时候,小嘴叭叭的哄得人眉开眼笑。

  沈瑞眼看着自己女朋友被赵延逗笑了,连忙把人推走:“行了行了,你已经道过歉了,可以走人了,别扰们的二人世界。”

  赵延识趣的撤退了,把空间留沈瑞和童晴。

  沈瑞又兴致勃勃的跟童晴聊起自己的家人:“在跟你交往之后就跟爸说起过你,爸可喜欢你了,他还主动说们随时可以去见他和妈。家里爸是一家之主,他同意们的婚事,奶和妈都不会有意见的,你不用担心婆媳关系,如果觉得跟长辈住一起不自在,爸说他可以送新房们搬出去住……”

  童晴早就道自己男朋友家境不错,但她不是那种爱好奢侈品的女人,对奢侈品什么敏感度,多奢侈品的牌子是听说过但关注过,见了也不一定认得出。

  所以她只是对男朋友家境好有个模糊的概念,这模糊概念还是通过沈瑞的只言片语里得他家里在帝都有房有车,还不止一套房一辆车,以及他平时她送的礼物带她去吃饭的餐厅都不便宜看出的。

  更具体的男朋友家境底有多好,有多有钱,童晴是有概念和意识的。

  现在听沈瑞说他爸爸可以他们买一套新房子,她心还非常惊讶。

  毕竟这里可是帝都,帝都的房价有多贵,她可是非常清楚的。她在帝都上大学,虽然学校完全比不上帝都大学,但也还行,自然会想要在帝都定居,然后把爸妈接享福。

  可是帝都房价让她望而却步,她估计自己毕业后工作多年都难以在帝都买房,要不是男朋友沈瑞是帝都人,她都算毕业后回老家工作的。

  沈瑞说的越多,童晴了嘴边想拒绝去沈家的话就说不出了,只好问道:“去见伯父伯母,需要带些什么礼物呢?伯父伯母喜欢什么东?”

  沈瑞刚想说他爸喜欢喝茶,他妈喜欢首饰珠宝,然后忽然想起女朋友的家境普通,如果真要她买那种特别好茶叶和珠宝首饰肯定买不起,即使是买普通的也对她是个负担,于是他了嘴边的话就变成了:“你带一些你家乡的特产就好,心意了就行,价值如何不重要。毕竟们还是学生,还有开始工作赚钱呢。”

  童晴也了头,既然这样那就好办了。

  约定好了时间,童晴就回去做准备了。

  突然就莫名其妙变成了跟男朋友去见家长,童晴在沈瑞面前看起镇定,其内心慌得一批。

  她电话跟自己的好朋友求助。

  她的这个朋友也是帝都大学的学生,她正是因为帝都大学见这个好朋友,才会偶遇沈瑞,两人才有缘走一起。

  童晴的这个好朋友是个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霸,对沈瑞的身份不怎么了解,她童晴出主意道:“这事你得跟你爸妈说一说,问问你爸妈的意见,毕竟如果真要结婚,那可是两家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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