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IF线穿去玄国(一)_女尊国皇太女穿成娱乐圈花瓶后爆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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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IF线穿去玄国(一)

  “这次女皇选夫,听说大人将大少爷和二少爷的画像一并都递上去了。”

  “二少爷我们尚书府的少爷不是只有一个,何时冒出来了个二少爷”

  “嘘,小声一点儿严格说来,我们现在府中的大少爷,才是二少爷,在这位之前,还有一个你忘记啦”

  “哦你说的是一直养在乡下那一位怎么也将他的画像也递上去了那位不是养在乡下,多年不管了吗,大人这次怎么想的”

  “这我如何知晓啧啧,听说大人已着人去将他接回来。依我说,这乡下养大的男子,粗鄙野蛮,哪比得上我们大少爷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像少爷这般的美男子,在我们全玄国,也是数一数二的,也就太傅家的林公子能与之媲美。”

  “谁说不是呢听说林公子也是此次皇夫的热门人选。”

  “以我看呐,女皇选夫,极有可能就在这两位之中选一个,两位一起选上,也不是没有可能,一位做皇夫一位做皇妃,岂不是恰恰好。”

  “女皇英明神武,合该享有这世间最美好的男子。”

  “此言正是。”

  “至于那不知如今长成什么模样的大公子,如果我没有记错,今年已经年十八了吧,大人将他的名单往上递,怕不是想要他人前露个脸,以便日后找个合适的妻主。”

  “到底是大人的儿子,岁数这样大了,总不能随便找个乡下人嫁了吧。”

  “说的也是,反正肯定落选,倒也不失为一个露脸的法子。”

  尚书府中,杏花院中的两位男仆于门房角落处窃窃私语。杏林苑是大少爷陆之瑾的住所,他们从小侍候这位少爷长大,是院中负责打扫的杂役。

  陆尚书一共有三位女儿,两个儿子,其中,有二女一儿都是现在的夫郎所生,第三女是由侍夫所生,至于男仆口中的那位大少爷,则是陆尚书还未考取功名时,与家乡一男子成亲后,所生下的第一个儿子。那一位在侍郎高中状元那一年,曾短暂待在京中,后在侍郎准备迎娶丞相幼儿,也就是现任夫郎作为平夫时,自请下堂,带走了他与尚书当时所生下的唯一的儿子。自那以后,尚书再未曾管过。

  作为尚书府的奴役,只有年岁大待得时间足够长,才知道尚书原来还有一个儿子。其他后来入府的,皆以为她只有现夫郎所生的这一位而已。

  而作为尚书府中唯一的儿郎,从小大少爷陆之瑾极受陆尚书的喜爱,大少爷自小聪慧,长得又好看,要什么有什么,简直被尚书宠进骨子里。

  此次女皇选皇夫,府中有一些消息流传,听说尚书要将流落在外的大儿接回,府中所有人皆不以为然。

  只是个不受宠的乡下长大的儿子,能对大少爷有什么威胁恐怕来了不到一两年,就要将其找个合适的人嫁了。

  “此次你母亲派人去寻你大哥,方知在他七八岁时,其父就已因病去世。他年幼失父,这些年也不知是怎么过来的,相比于你,他已吃了太多的苦。你母亲说要将他接回来,你竟还与她闹起了脾气,你也太不懂事了”

  大少爷陆之瑾的房中,尚书府夫郎沈钰正在劝诫他唯一的儿子。

  他这些年与陆尚书琴瑟和鸣,相敬如宾,唯一的意外就是让一位侍郎爬了他妻主的床生下一个庶女。现如今,这位侍郎已被他发落到偏院,其女从小被塞去学院读书,一月只回来一次,眼不见为净。

  尚书夫郎并不是一个大度的人,特别在陆尚书的事情上,尤甚。

  但他懂进退,知隐忍,背后有有丞相府撑腰,因此,陆尚书一直很敬重他。

  这次陆尚书去着人寻大儿子,直到下定主意要将人带回来,才告知他一声。他已在数日前发过好大一阵火气,冷静下来之后,知道此事他已阻止不了,便顺了陆尚书的意。在儿子因此事闹脾气时,还来劝慰自己的儿子。

  倒也不是真的心胸宽阔,左右不过是个已十八岁待出嫁的老儿郎,连妻主都还没有选好,届时来了以后,由他做主随意选上一个嫁出去,在此之前,就给他一个偏院住着。他这样儿的,哪里能与他正值青春年华才十六岁的大儿相比

  到底是少年意气,陆之瑾生得一副好相貌,只不过在家中一直受宠,略有些骄纵,此时生起气来,腮帮子一鼓一鼓,“我这是气母亲将他接回来吗难道我真的在乎别人喊我大少爷还是二少爷我是在替父亲你不值结果父亲你还这样说我,父亲你也太让我伤心了”

  尚书夫郎闻言笑笑,他保养极好,一张脸白玉光洁,丝毫看不出岁月的痕迹。他十七岁时在尚书状元及第游街时对她一见钟情,嫁给尚书至今已有十八年。他非要嫁她,破坏了他原来的婚姻,才开始那两年,尚书怎么对他,鲜有人知,他还不是这样过来了,还赢得了她的爱重。

  他的儿子,委实是天真烂漫,为这一点点小事纠结到不行。

  “你就安心在家待着,当务之急,是应该准备好一个月之后入宫之事。待你到时选上皇夫,便是为父最欣慰之事。”尚书夫郎拿起梳子,为儿子绾发,又笑说道“你不是最喜欢女皇我记得两年前,还见过你给她偷偷写的情诗。”

  陆之瑾被闹了个大红脸,偷偷写的情诗被父亲发现,那是他此生最尴尬的时刻

  “父亲”陆之瑾娇嗔道。

  尚书夫郎抿唇笑,而后对他说道“喜欢什么,就要去争取,就像你的父亲我,如果不争取,那现在就没有你,知道了吗”

  陆之瑾闻言点头,眉宇间划过一抹坚定,“父亲,我知道的。”

  陆之琰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来的这里,醒来的时候,已经在马车里。脑袋里有着属于另外一个人的记忆。

  这个人也与自己叫同样的名字,只不过却生活在截然不同的世界。这里是玄国,一个以女子为尊的国度,这里就如同华国古代社会,只不过男子与女子的地位恰恰与我国古代相反。

  他的记忆中,原主一直生活在小镇上,他的父亲手艺好,在小镇上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面店,还供他入男学。临近八岁时,父亲染病去世,从此原主便被外祖母接回家中教养。

  外祖母一家行商,生活过得极为富裕,从未在物质上短缺过他什么,给他亲人应有的关爱,一直到现在十八岁的年龄。外祖母已准备给他说一门亲事,未曾想他的母亲竟遣人找上了门来。

  母亲在京中任大官,官职极高,外祖母认为认祖归宗更有利于他的亲事,便让他上京。只不知道什么情况,陆之琰睡一觉后,醒来代替了他。

  陆之琰这两年睡眠极其不好,已到了不服用药物就睡不着的地步。只这一次是自然睡着,没有想到竟然发生这样的意外。

  马车前行,陆之琰靠坐在马车之上。

  这是外祖母为他精心准备的马车,宽敞,柔软。可尽管如此,陆之琰还是感觉到颠簸。

  古代的路,哪里能与现代的宽敞大道相比。

  从家乡小镇到京城,坐马车要十余天,现在只过了五天,也就是说,至少还有七八日的路程。

  陆之琰倒也没什么所谓,现代也好,古代也好,都是一样的活着,活着就很累,没有意思。

  索性就这样吧,人生有人帮忙安排,女子为尊的世界还算新奇,走一步算一步,将随遇而安这个词展现得淋漓尽致。

  “郎君,我们到京城啦”

  陆之琰坐在马车中昏昏欲睡,耳边传来赶马人熟悉的声音。

  车行数日,终于到了京城。

  陆之琰闻言,微微睁开了双眼。用一只手撩开布帘,见到城中古香古色,熙熙攘攘穿着古装的人来来往往,旋即不甚感兴趣的将布帘放下,又瘫回座椅上,闭上了眼眸。

  京城在于其他才刚入京的人眼中,或许是无比繁华,可对于陆之琰来说,比华国上的一个小镇都不如,也就那样吧。

  没兴趣。

  不关心。

  坐了那么久的马车,就很烦闷,累。

  以玄国这样的交通状况,以后再也不想出远门了。

  尚书府在城东,城东那个片区基本都住的城内官员,每日有人专程巡逻,治安也最好。

  马车寻路而去,于尚书府门口停下。

  与陆之琰一同回去的,还有一辆马车,是来接陆之琰的人,态度倨傲得很,这一路与陆之琰每天只说少少的必须的几句话。当然,陆之琰比他的话更少,他压根就不说话。

  如若那人不是在出发之前,听过陆之琰与外祖母一家告别,大约会以为这人是个哑巴。

  “郎君,到了。”

  车停之后,那人在门口唤到,语气丝毫不见任何尊重,还催促道“你快点儿吧,早就与府中递过消息,知道你今天要来,别让大家等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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